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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券》独家获悉,此前市场热议的“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和“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得到“一部三会”(人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正式批复,分别为人社部发【2013】23号文和24号文,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在3月22日将这两份通知抄送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多位年金投资管理人对《金证券》表示,23号文扩展了年金投资范围和比例。1、投资范围增加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养老金产品、股指期货。2、债券可放杠杆投资,债券比例上限由95%提高到135%。3、单个企业年金计划的基金资产或单个投资组合的基金资产,投资于专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和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组合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净值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