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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银监会办公厅近日下发2014年99号文,其中提到,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对已开展的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形成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监管机构。各信托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资金池业务清理工作。各银监局要加强监督指导,避免因“一刀切”引发流动性风险。
中航信托总裁姚江涛曾估算称,目前业内评估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的规模大概在2000亿元左右。信托公司近几年来,被誉为创新业务的资金池业务发展迅速,业内人士坦言,该业务确实起到了增加用户粘性、降低资金成本甚至消化一定不良资产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因为投资标的不清造成的信披不充分,以及对流动性风险的担忧,是监管层叫停非标业务的初衷。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非标资金池业务能够消化一部分延期、高危险性产品,当其受到市场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时,潜在的风险也较难控制。在去年6月“钱荒”风波中,资金池信托层传出“爆仓”的消息,对于资金池信托来讲,流动性管理是重中之重。资金池业务具有规模大,期限错配,流动性调整需求等特点,再加上非标资金池业务目前存在的信托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有限,以及以短博长带来的错配风险,非标资金池业务一直是监管层敏感的业务。华北一家信托副总认为,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资金池业务信披不完善,而其期限错配的原理,容易带来流动性风险。在极端情况下,比如短期资金兑付政策出现变化,下一期无法募集到相应资金,那么原有项目就无法完成兑付,这将引发系统性的风险。
而对于信托的“刚性兑付”问题,文件指出,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监管机构要区别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2014年,信托产品将迎来集中到期。其中,房地产信托能否到期完全兑付成为目前市场的焦点话题。根据华宝证券的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年将有2467只集合信托产品到期,到期规模达4555亿元。其中,房地产信托到期数量为452只,到期规模为1316亿元。
德意志银行发布的研究结果显示,资产质量风险应该仅限于集合信托产品,总规模2.7万亿人民币,占2013年整个信托市场规模的24.7%。即便考虑最极端情形,自下而上的分析也显示存在风险的资产不到1320亿美元,即潜在违约率为4.9%。
一位资深信托人士称,当前信用风险的戳破容易带来系统性风险,监管层对其也较为谨慎。就今年而言,信托到期量较大,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个别民营控股的信托出现实质信用事件的可能性。而此次银监会发文,除了指出信托公司股东的流动性支持义务外,在风险处置的问题强调上市场化原则,即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探索抵押物处置、债务重组、外部接盘等审慎稳妥的市场化处置方式。同时,充分运用向担保人追偿、寻求司法解决等手段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