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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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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自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FU2608、FU2609、FU2610、FU2611、FU2612、FU2701、FU2702、FU2703、FU2704、FU2705、F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SC2608、SC2609、SC2610、SC2611、SC2612、SC2701、SC2702、SC2703、SC2704、SC2705、SC2706、SC2709、SC2712、SC2803、SC2806、SC2809、SC2812、SC2903、SC29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8、LU2609、LU2610、LU2611、LU2612、LU2701、LU2702、LU2703、LU2704、LU2705、LU2706合约及后续新上市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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