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指令每次最小开仓下单量的公告》,自2026年6月24日结算时起,对部分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PTA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甲醇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短纤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对二甲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瓶片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丙烯期货2608及26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硅铁、锰硅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