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部分期货相关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铜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国际铜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铝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期货已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