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纸浆和胶版印刷纸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关于调整镍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20号胶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镍、锡、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