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燃料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近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市场波动较大,请投资者理性参与,合规交易。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