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国庆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24年国庆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2024年国庆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广州期货交易所《关于2024年国庆节假期调整相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结算时起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的比例。调整后标准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铅、锌、氧化铝、螺纹钢、热轧卷板、
不锈钢、纸浆15%
橡胶16%
燃料油、石油沥青18%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15%
20号胶16%
原油、低硫燃料油18%
集运指数(欧线)30%
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甲醇、烧碱、对二甲苯、瓶片、白糖、
棉花、PTA、短纤、尿素16%
菜油、菜粕、苹果17%
硅铁、锰硅18%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玉米淀粉11%
豆二、豆粕、豆油、生猪14%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鸡蛋、棕榈油、乙
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16%
铁矿石22%
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业硅17%
碳酸锂20%
上海期货交易所:2024年10月8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铜、铝、锌、铅、氧化铝、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天然橡胶、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丁二烯橡胶调整为14%。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24年10月8日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国际铜、原油、20号胶、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郑州商品交易所:2024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商所:2024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铁矿石、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鸡蛋、生猪、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广州期货交易所:2024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