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4〕15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清明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4年4月2日结算时起,棉花、棉纱、菜油、菜粕、白糖及PTA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中棉花期货24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9%,涨跌停板幅度仍为8%。
二、2024年4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烧碱、对二甲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中烧碱期货2405合约、对二甲苯期货24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2%,涨跌停板幅度仍为10%;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清明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2024年清明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情况.docx
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24〕14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郑商函〔2023〕1048号)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4月3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8日(星期一)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3月27日
大商所发〔2024〕134号
各会员单位:
2024年清明节休市期间,我所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3月29日
大商所发〔2024〕12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23〕49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清明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休市,4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4月7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4月3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8日(星期一)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08:55-09:00。4月8日(星期一)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3月28日
发布日期:2024-03-29
上期发〔2024〕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3〕127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4月3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休市。
2024年4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4年4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
天然橡胶、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附件:清明节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3月29日
· 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24〕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3〕74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4月3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休市。
2024年4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4年4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6、EC2408、EC2410、EC2412、EC250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附件:清明节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9日
时间:2024-03-29
广期所发〔2024〕68号
各会员单位:
2024年清明节休市期间,我所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