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大商所《关于2024年元旦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广期所《关于2024年元旦节假期调整相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所《关于2024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公司自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
生猪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2%;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工业硅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碳酸锂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其中碳酸锂期货LC2401、LC240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26%不变。2024年1月2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氧化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2024年1月2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所有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