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螺纹钢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螺纹钢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20号胶、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自2023年7月19日(周三)结算时起,调整部分交易品种保证金的比例。调整后标准如下: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粕2309合约17%
尿素2309合约14%
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热轧卷板11%
不锈钢12%
纸浆、线材13%
天然橡胶14%
白银15%
燃料油、石油沥青16%
锡17%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 14%
低硫燃料油 1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