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郑商所《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公司自2020年7月24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日调整动力煤、PTA交易保证金标准,7月29日结算时起调整甲醇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标准为:
动力煤:10%
PTA:11%
甲醇2009:15%
同时交易所提示:动力煤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PTA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