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2020年劳动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公司自4月28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比例调整保证金标准:
大连交易所:焦煤、焦炭、铁矿石、聚氯乙烯、豆油14%
棕榈油15%
聚乙烯、液化石油气16%
苯乙烯17%
胶合板43%
玉米、淀粉、粳米、豆一、豆二、豆粕、鸡蛋、纤
维板、聚丙烯、乙二醇交易保证金维持不变
郑州交易所:早籼稻、晚籼稻、粳稻、普麦、强麦10%
尿素12%
白糖、玻璃、纯碱、红枣、菜油、菜粕、动力煤13%
棉花、棉纱、PTA、甲醇、硅铁、锰硅、苹果15%
上海期货交易所:纸浆、螺纹钢、线材、不锈钢、热轧卷板15%
黄金、铜、铝、铅、锌、锡、镍17%
白银18%
橡胶19%
石油沥青、燃油22%
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19%
原油 22%
中国金融交易所:不调整
5月6日恢复交易后,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豆油、棕油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过节标准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期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早籼稻、晚籼稻、粳稻、普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8%,PTA调整至13%,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20号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