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据统计口径“双边改单边”的公告
〔2019〕89号
为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数据统计口径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郑州商品交易所自2020年1月1日起,数据统计口径由双边计算调整为单边计算。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2019-10-29
〔2019〕93号
为进一步推动期货市场数据统计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统一安排,上海期货交易所自2020年1月1日起,数据统计口径将由双边计算调整为单边计算。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10月29日
大商所发〔2019〕452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期货市场数据统计标准与国际接轨,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中成交量和持仓量的定义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修订后的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