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四家交易所《关于2019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临时调整交易品种保证金的比例。调整后标准如下:
大连交易所:玉米、淀粉、粳米10%、鸡蛋10%(不变)
豆一、豆二、豆粕、豆油12%
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苯乙烯、聚氯乙烯、
乙二醇、焦炭、焦煤14%
铁矿石16%
纤维板、胶合板23%(不变)
上海交易所:铜、铝、铅、锌、纸浆、锡、螺纹钢、热轧卷板、
线材、不锈钢15%
黄金16%
白银17%
石油沥青、橡胶、燃油、镍18%
郑州交易所:早籼稻、晚籼稻、粳稻、普麦12%
棉花、棉纱、白糖、菜油、菜粕、玻璃、尿素、
红枣、苹果14%
动力煤、PTA、甲醇、硅铁、锰硅16%
能源交易中心:原油、20号胶18%
中国金融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如2019年10月8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交易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恢复为原标准。其中依据郑商所通知将强麦2003合约及之后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强麦1911合约、2001合约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
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
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