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19〕37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国庆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9年9月27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二、2019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9月20日
关于2019年国庆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19〕37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国庆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19年9月30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年10月8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9月23日
发布日期:2019-09-23
上期发〔2019〕285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19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18〕58号),现对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年9月29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9月30日(星期一)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休市。
10月8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10月12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铜、铝、锌、铅、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锡、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镍、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10月8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相关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庆节期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参考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9月23日
关于2019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19〕8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9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35号),现对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9年9月29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9月30日(星期一)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休市。
10月8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10月12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二、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10月8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附件:国庆节期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参考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23日
大商所发〔2019〕41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9年国庆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19年9月2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10%和12%;将棕榈油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7%和9%;将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8%;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和粳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7%;将焦炭、焦煤、鸡蛋、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即: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6%和8%;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和苯乙烯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乙二醇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6%;焦炭、焦煤、鸡蛋、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表:2019年国庆节期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品种 |
调整前(恢复后)标准 |
长假期间标准 |
||
涨跌停板幅度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涨跌停板幅度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
铁矿石 |
6% |
8% |
10% |
12% |
焦炭 |
6% |
8% |
6% |
8% |
焦煤 |
6% |
8% |
6% |
8% |
黄大豆1号 |
4% |
5% |
5% |
7% |
黄大豆2号 |
4% |
5% |
5% |
7% |
豆粕 |
4% |
5% |
5% |
7% |
豆油 |
4% |
5% |
5% |
7% |
棕榈油 |
4% |
5% |
7% |
9% |
玉米 |
4% |
5% |
5% |
7% |
玉米淀粉 |
4% |
5% |
5% |
7% |
粳米 |
4% |
5% |
5% |
7% |
鸡蛋 |
5% |
7% |
5% |
7% |
聚乙烯 |
4% |
5% |
6% |
8% |
聚丙烯 |
4% |
5% |
6% |
8% |
聚氯乙烯 |
4% |
5% |
6% |
8% |
乙二醇 |
5% |
6% |
6% |
8% |
苯乙烯 |
4% |
5% |
6% |
8% |
纤维板 |
5% |
20% |
5% |
20% |
胶合板 |
5% |
20% |
5% |
20% |
2019年国庆节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