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端午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9年端午节期间调整相关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9年端午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公司自6月5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比例调整公司保证金标准:
豆一、豆二、豆粕9%
豆油、棕榈油10%
铁矿石13%
原油14%
如6月10日恢复交易后,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 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