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劳动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9年劳动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9年劳动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自4月29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比例调整部分品种保证金标准:
大连交易所:玉米、淀粉9%
豆一、豆二、豆粕10%
豆油、棕榈油11%
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乙二醇12%
铁矿石14%
郑州交易所:棉纱10%
棉花11%
PTA、菜粕、动力煤、玻璃、白糖、菜油12%
5月6日恢复交易后,大商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