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9年劳动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和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7%;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8%和10%;将鸡蛋、焦炭、焦煤、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6%和8%;乙二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6%;鸡蛋、焦炭、焦煤、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表:2019年劳动节期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品种
|
调整前(恢复后)标准
|
长假期间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涨跌停板幅度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铁矿石
|
6%
|
8%
|
8%
|
10%
|
焦炭
|
6%
|
8%
|
6%
|
8%
|
焦煤
|
6%
|
8%
|
6%
|
8%
|
黄大豆1号
|
4%
|
5%
|
5%
|
7%
|
黄大豆2号
|
4%
|
5%
|
5%
|
7%
|
豆粕
|
4%
|
5%
|
5%
|
7%
|
豆油
|
4%
|
5%
|
5%
|
7%
|
棕榈油
|
4%
|
5%
|
5%
|
7%
|
玉米
|
4%
|
5%
|
5%
|
7%
|
玉米淀粉
|
4%
|
5%
|
5%
|
7%
|
鸡蛋
|
5%
|
7%
|
5%
|
7%
|
聚乙烯
|
4%
|
5%
|
5%
|
7%
|
聚丙烯
|
4%
|
5%
|
5%
|
7%
|
聚氯乙烯
|
4%
|
5%
|
5%
|
7%
|
乙二醇
|
5%
|
6%
|
5%
|
7%
|
纤维板
|
5%
|
20%
|
5%
|
20%
|
胶合板
|
5%
|
20%
|
5%
|
20%
|
2019年劳动节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4月22日
关于2019年劳动节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9〕16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文件通知精神,现就我所2019年劳动节放假和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为节假日休市,5月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4月30日(星期二)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并及时通知客户。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4月17日
关于2019年劳动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19〕147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 2019 年劳动节期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结算时起,PTA、动力煤和菜粕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7%,涨跌停板幅度维持5%不变;玻璃、白糖、棉花、棉纱和菜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 5%。
二、2019 年 5 月 6 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 年 4 月 22 日
关于2019年劳动节休市安排和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19〕148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文件通知精神,现将 2019 年劳动节休市安排和夜盘交易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5 月 1 日(星期三)至 5 月 4 日(星期六)休市,5 月 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4 月 28 日(星期日)和 5 月 5 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二、夜盘交易时间提示
4 月 30 日(星期二)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 年 5月 6 日 8:55-9:00 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2019 年 5 月 6 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休市及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 年 4 月 22 日
关于2019年劳动节休市安排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5
〔2019〕1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及证监会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调整2019年劳动节休市安排公告如下: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 (星期六)休市,5月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4月28日(星期日)和5月5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4月30日(星期二)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请各有关单位和广大投资者妥善安排相关事宜,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共同维护市场的平稳、安全运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4月15日
关于2019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5
上期发〔2019〕101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根据《关于2019年劳动节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19〕17号)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劳动节期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9年4月28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月30日(星期二)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 (星期六)休市, 5月5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5月6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若4月29日(星期一)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铜、铝、锌、铅、锡、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5月6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相关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劳动节期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一览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4月25日
关于2019年劳动节休市安排的公告
〔2019〕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及证监会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调整2019年劳动节休市安排公告如下: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 (星期六)休市,5月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4月28日(星期日)和5月5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4月30日(星期二)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请各有关单位和广大投资者妥善安排相关事宜,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共同维护市场的平稳、安全运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5日
关于2019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19〕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9年劳动节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9〕6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劳动节期间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9年4月28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月30日(星期二)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 (星期六)休市, 5月5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5月6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若4月29日(星期一)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5月6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恢复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8%恢复为7%。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