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四家交易所《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公司自4月8日交易后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如下:
铅10%
锌和螺纹钢11%
石油沥青和原油期货1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同时交易所提示2019年4月4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4月5日(星期五)休市,4月6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日)周末休市。4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