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01
上期发〔2019〕77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19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18〕58号)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9年4月4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5日(星期五)休市,4月6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如下:
锌、铅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由6%调整为5%。
螺纹钢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6%。
石油沥青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等事项,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请各会员单位和相关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各指定交割仓库加强风险防范,注重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清明节期间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一览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4月1日
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能发〔2019〕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9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35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9年4月4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4月5日(星期五)休市,4月6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月8日(星期一) 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日
大商所发〔2019〕132号
各会员单位:
2019年清明节假期(4月5日至4月7日)将至,我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3月29日
关于2019年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郑商函〔2019〕119 号
各会员单位:
清明节休市期间(4 月 5 日至 4 月 7 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 年 3 月 29 日
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郑商函〔2019〕118 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现对2019 年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如下:
2019 年 4 月 5 日休市,4 月 4 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9 年 4 月 8 日 8:55-9:00 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2019 年 4 月 8 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转告投资者,做好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