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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11个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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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11个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黄大豆1号等11个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公司自2019318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比例进行调整,公司保证金标准为: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8%

豆油、棕榈油:9%

鸡蛋、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10%

焦炭、焦煤:12%

同时交易所提示: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焦炭和焦煤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9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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