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四家交易所《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临时调整部分交易品种保证金的比例。调整后标准如下:
大连交易所:玉米、淀粉 11%
豆一、豆二、豆粕、豆油、棕榈油、鸡蛋、乙二醇、
聚氯乙烯、焦煤、焦炭 14%
铁矿石、聚丙烯、聚乙烯 16%
纤维板、胶合板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维持不变
郑州交易所: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 12%
白糖、棉花、菜粕、菜籽油、玻璃、苹果、棉纱、
硅铁、锰硅 14%
动力煤、甲醇、PTA 16%
油菜籽、强麦及苹果1903、1905、1907合约的交
易保证金维持不变
上海交易所:黄金、白银 14%
铜、铝、铅、锌、锡、镍、热轧卷板、线材、纸浆 16%
螺纹钢、橡胶、石油沥青、燃油 17%
能源交易中心:原油 17%
中国金融交易所:不调整
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
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如2019年2月11日未出现单边市,除沥青合约调整至14%外,当日结算时起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均恢复为原标准。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