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四家商品交易所《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关于2019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公司自2018年12月27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比例调整部分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
郑州:
白糖、菜粕、PTA 12%,
大连:
铁矿石 15%,
豆油、棕榈油 11%,
玉米、淀粉 9%,
乙二醇 12%,
上海:
沥青 13%,
能源中心:
原油 15%。
2019年1月2日恢复交易后当日未出现单边市,结算时起上述品种(除沥青外)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 12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