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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三家商品交易所《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公司自4月3日结算时起与三家期货交易所同比例调整公司保证金标准:
棉花11%
豆粕、PTA、动力煤、菜粕、菜油、白糖12%
天然橡胶收14%
如4月9日恢复交易后当日未出现单边市,结算时起上述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 3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