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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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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与交易所同日、同比例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

自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2%;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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