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幅度限制的通知》,公司自2016年11月24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日同比例调整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
铝、铅、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公司保证金标准为12%
铜、锌、镍、天然橡胶、石油沥青公司保证金标准为13%
同时,交易所将上述品种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7%。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 11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