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三家商品交易所《关于2016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
大连交易所:玉米、淀粉、鸡蛋11%
豆一、豆二、豆粕12%
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聚乙烯、聚
氯乙烯、聚丙烯14%
纤维板、胶合板23%
上海交易所:铝、铅、锡13%
锌、螺纹钢、热轧卷板15%
铜、镍、石油沥青、橡胶、白银、黄金17%
线材、燃油23%
郑州交易所:普麦、强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油菜籽、
硅铁、锰硅12%
棉花、白糖、菜籽油、菜籽粕、甲醇、玻璃、PTA、
动力煤14%
中国金融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
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如2016年10月10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交易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均恢复为原标准;同时,调整大连商品交易所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豆粕调整为10%,豆油、棕榈油调整为11%。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