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服务 > 公司公告

关于2016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

 关于2016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三家商品交易所《关于2016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公司经研究决定,20169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临时调整交易品种保证金的比例。调整后标准如下:

大连交易所:玉米、淀粉、鸡蛋11%

豆一、豆二、豆粕12%

豆油、棕榈油、焦炭、焦煤、铁矿石、聚乙烯、聚

氯乙烯、聚丙烯14%

纤维板、胶合板23%

上海交易所:铝、铅、锡13%

            锌、螺纹钢、热轧卷板15%

铜、镍、石油沥青、橡胶、白银、黄金17% 

线材、燃油23%

郑州交易所:普麦、强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油菜籽、

硅铁、锰硅12%

棉花、白糖、菜籽油、菜籽粕、甲醇、玻璃、PTA

动力煤14%

中国金融交易所:维持原标准

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

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61010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起交易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均恢复为原标准;同时,调整大连商品交易所部分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豆粕调整为10%,豆油、棕榈油调整为11%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6923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