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秋节放假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23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6年中秋节放假期间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作如下调整:
自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另外,为了使会员单位更明确2016年中秋节放假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示如下:
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
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上期发〔2016〕126号
各会员单位:
2016年中秋节临近,根据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
一、若
铝、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5%调整为6%,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
锌、锡、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
三、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合约自然人客户持仓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9月份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关于2016年中秋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发〔2016〕11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中秋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6年9月13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
二、2016年9月19日恢复交易后,自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