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端午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6年端午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2016年端午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6年6月7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日同比例调整通知中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公司标准如下:
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9%
硅铁、锰硅10%
棉花11%
白糖、油菜籽、菜粕、菜籽油、PTA、动力煤、甲醇、玻璃和豆
粕12%
铁矿石13%
同时郑商所提示将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大商所
将豆粕和铁矿石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
准的合约,按高的规定执行。
2016年6月1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
结算时起,郑商所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
至调整前水平;大商所豆粕和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豆
粕公司保证金标准按11%收取、铁矿石按12%收取。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 6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