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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大商所调整豆粕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 的通知

来源:

 关于大商所调整豆粕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大商所发〔2016134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6516日交易时(即13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
.豆粕、玉米淀粉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1.5/手。
    2
.豆油、棕榈油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恢复至2.5/手。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65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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