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豆一、豆粕、玉米、聚乙烯、玉米淀粉、聚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豆一、豆粕、玉米、聚乙烯、玉米淀粉、聚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公司自2016年4月25日结算时起,与交易所同日同比例调整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
玉米、玉米淀粉9%
豆一、豆粕10%
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铁矿石12%
同时交易所提示: 豆一、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氯乙烯品种
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
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
标准按照规定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特此通知。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 4 月22日